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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報道:利用宗教活動藉機斂財、非法放生破壞生態環境等不端行為有望得到規範。今天下午(24日)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》,要求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成立財務管理小組和監督小組,定期提交財務報告,還鼓勵聘請專業會計師來查賬,否則除了面臨1-5萬元的罰款外,涉嫌犯罪的,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此外,放生活動不得妨礙公共秩序,不得破壞當地生態環境,不得借放生活動進行斂財。編輯:王燕子  (原標題:寺觀教堂成立財務監督小組 放生活動不得破壞生態環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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